白若兰和公孙檐在一起,一点都不特别。他们分手复合,在我眼里如饿了吃饭、饱了搁筷一般稀松平常,去别人碗里抢饭的下作行为,我也能津津有味在旁撑下巴围观。

        倒是他们真正正经经谈恋爱,我十分不适。公孙嫌弃我,以前大学我们不也这么谈的吗?

        我说,是,可不管你们恋爱的浓度还是节奏,都再回不到大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学荷尔蒙旺盛,对异性身体处于负储存量、大量求索状态,其展现的虎狼模样非现在可比。现在的公孙与白若兰倒像是饱食餍足后的贤者状态,上工、收工、吃饭,公孙告诉我,他们经常会拉着手睡觉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惊呆了,“会捂手汗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会,但舍不得松,”他清清嗓,丝毫不收敛那股秀态,“总觉得这刻风平浪静太来之不易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看了眼日期,静静等待他们再次作闹。

        拜托,这可是我们普通工薪阶层乏味生活的最佳调味剂了!

        而我之所是个普通人,是我真的不懂俊男靓女的作闹路数,这次他们真的有好好谈。也许我作为一个旁观者,低估了他们分分合合中的能量,爱情到底是细枝末节对垒出的深刻,我知道的那些皮毛确实无法完整体现他们的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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