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夜的酒馆里只剩下他们两个和另外一桌客人。那是五六个五十来岁的男人,喝着劣质啤酒,穿着廉价的衣服,大声说着些乱七八糟的胡话,吹着不着边际的牛。
算啊,当然……算了。你,我一直当你,是我大哥。沈沛口齿不清地应着,打着刺鼻的酒嗝。
——假话。秦暮歌知道,只要沈沛愿意,他可以和任何人迅速拉近关系,从互相敌对到勾肩搭背,对这个人来说根本不算难事。在研究所的这几年,几乎每□□夕相处,秦暮歌已经可以分辨他似真似假的话。他的真话总是藏在假话里,又或者,从来也没说过什么无关痛痒的实话。
能刺向他心脏正中央的探针针头,到底是什么?这个总是一副纨绔子弟样的流浪汉,这个平时玩世不恭,做事又极其认真的天才。
秦暮歌问,送你手表的人,叫什么?
叫什么呢……沈沛勉强撑着上半身,抬起右手使劲揉了揉眼睛,目光变得清明了一些,意识也变得清醒了一些。他抬眼看着秦暮歌,我已经不记得了。
他的头顶是惨淡的昏黄色的人造光,随着墙角风扇吹出的气流微微晃动,打下暧昧不清的阴影。沈沛的脸有一半被遮在阴影里,另一半在灯光之下,扬起一个极淡的笑容。不同于平时所有人惯常见到的笑容,不同于工作时公式化的假笑。他轻轻勾起嘴角,那笑容淡到几乎辨认不清。
他说,有很多事,我都不太记得了。
陆南说:“干脆咱们先吃吧。”
郑白衣表示同意。饭菜已陆续上齐。一个多世纪漫长的地底避世,人类早已摆脱了□□时期的恐怖困境。沈沛如今生活的年代,即使物资供给远不如留存于影像和书籍资料中的地上纪元那么丰富,但也足够维生。而对一线作战的军部基地来说,物资供给更加充盈,这也是年轻人对联盟军部趋之若鹜的原因之一。
也许是赵灯提前知会了沈沛的饮食习惯,接风宴上的菜品比往常更精致些。这不仅仅是因为沈沛极强的工作能力——他是接受总部直接调派的人,他和总部之间的关系,他的底细,在没人摸得清之前,对他的态度总会更优待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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