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德尔一边盯着史密茨发过来的邮件,一边只能最终答应了吴家文提出的要求。

        史密茨发来的邮件是租借报告。

        实际上没什么可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十六岁球员,在荷甲十场比赛中打入十四粒进球,这样的球员还有什么要看的报告?

        签下就完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成年队合同涉及到的条款非常多,吴家文不厌其烦的一一列举之下,海德尔还是妥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吴家文也没有得寸进尺,他非常谨慎。

        齐策的表现很棒,但他和周峰都是理智的人,吴家文在该退步的地方还是退了一步,准确来说,本身就留下了回旋的余地。

        最终,齐策与美因茨签下了一份薪水与出场次数挂钩的合同,如果齐策为美因茨在一线队踢了30场比赛,齐策能拿到5500欧元的税后薪水,年薪三十万欧元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不是现在,30场比赛,起码也要踢一个赛季。

        三十万欧元,就是当初美因茨从跟宝基地把齐策招揽来的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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