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杨振兴九岁生日的时候,《广群芳谱》他已经完全熟背,开始阅读爷爷给他的下一本书。
这本书背了一年时间按理说有些太笨,其实内容的话杨振兴早就熟记了,他只是按照爷爷的要求,又抄录了两遍。
第一遍是照着原样抄录的繁体字,第二遍则是把繁体字修改成简体字抄下来。
后一项工作可以说耗费了杨振兴大量的时间精力,可也让他脑子里的记忆更加深刻。
同时书籍里的字全是原来宫里书法优秀写的好的公公或者官员所书。
间接地杨振兴天天比着抄眷,好像临摹一样,写字功力明显涨了一大截。
原来不管是毛笔还是钢笔,写的字只能让人认识,看清,谈不上多漂亮;现在在认识看懂的基础上,一笔一划之间多了一股韵味在里面。
最先发现这个变化的是何爷爷。
他在杨振兴练字的偶然看到了这一点,心里十分惊奇,一度以为杨振兴是天才。
毕竟孩子成天在他眼皮子底下练字,又没有临摹名家之类的字帖,教给他的全是一笔一划规规矩矩的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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