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东方之星这边展现出自己的诚意来,庄卓源的加盟也就是理所当然。一份意向性的合同,庄卓源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随后便交给公司的法务出带水印的正式合同,然后再签字盖章。完成了一系列的流程之后,庄卓源正式成为了东方之星旗下的歌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各种各样的条款很是复杂,毕竟是“卖身”给公司很多年,条款需要保障双方的权利,但是几个涉及到钱的核心条款上,许峰跟李伟民确确实实为庄卓源争取到了比较好的条件。

        合同的时长为5+2,对比之前的4+2延长了一年,附加的2年触发条件与之前一致,如果东方之星5年内不能给庄卓源出4张专辑,那么双方的合作就会在12年终止。

        庄卓源撰写的曲目,公司以每首20W的价格收购40%的版权,除了自己的专辑之外,庄卓源每年需要写3到5首的歌曲给公司,同样是20W的价格收购40%的版权。而在其他收入上,庄卓源可以获得自己专辑收入的7.5%,演唱会收入的12%。商演收入的25%,广告代言、活动出场费的30%。

        资源供给上,公司给庄卓源首张专辑的制作费用也提升到了350W到400W。

        华语乐坛不太景气,基本上,圈内除了最当红的那几位天王天后,小天王小天后,其他人的合约也就只能到这地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到庄卓源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李伟民心中也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头:“很好,东方之星欢迎你,希望你在公司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!!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也要谢谢公司给我提供了这么优厚的待遇!时间会证明二位的选择不会错。”庄卓源自信满满的向两个领导表示了感谢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那就以后创作出好的歌曲来证明自己吧。”李伟民笑着拍了拍庄卓源的肩膀,“说不定我以后音乐总监的位子都是你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您可别埋汰我了~,这真的过了。”庄卓源连忙谦虚道,“作品的话,我会上心。我手里有一些歌,但出专辑这种事并不是好歌往里面堆就完事的,我需要统筹规划一下专辑的主题,再根据一个方向来进行创作和修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些理念,说起来大家都有,但是真正到了制作专辑的时候,更多的体现一个身不由己。一首好歌出来很不容易,即便是跟专辑的主题不对头,谁有舍得放弃呢?有这种底气的,或许只有周董,陶吉吉,曾经的杜明翰,现如今的庄卓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【本章阅读完毕,更多请搜索无名中文;http://www.pettt.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】